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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C (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(tǒng))給廣大車主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務。然而,這一便利卻被個別人鉆了空子。江蘇啟東的黃某就是其中之一,他用“蹭”車過ETC的伎倆,在一年內:191次逃避繳納高速過路費5463元。黃某的行為,受到了人們的譴責。
【我思考】(1)你覺得,人們對他的譴責,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?
黃某的行為被發(fā)現后,啟東市檢察院認為黃某多次利用ETC收費桿落下比較緩慢的空檔,尾隨前車快速闖行,在他人未發(fā)現的情況下,采用秘密的方式將本應屬于收費方的財產性利益占為己有,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財務的目的,數額較大,應以盜竊罪提起公訴。最終,黃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6000元。
【我分析】(2)結合材料,簡要分析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的理由。
【我踐行】(3)黃某的經歷對我們成為一名合格的社會公民有什么警示?

【答案】見試題解答內容
【解答】
【點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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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:2024/6/27 10:35:59組卷:11難度: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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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
    ③方某的行為是民事違法行為
    ④所有違法行為都要受到刑罰處罰

    發(fā)布:2024/12/28 4:0:1組卷:17引用:3難度:0.6
  • 2.直播帶貨頻“翻車”,需要消費者擦亮眼睛,理性下單。閱讀材料,回答問題。
    材料一:案例回顧 材料二:相關鏈接
    2021年6月,上海市警方偵破首例網紅直播“帶貨”銷售假冒奢侈品案。經上海楊浦區(qū)法院審理,依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條,主播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。
   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行業(yè)的規(guī)范管理,國家七部委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(guī)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這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、選擇權和隱私權等合法權益;要求平臺要向未成年人用戶提供“青少年模式”,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直播;加大對各類侵害網民權益行為的打擊力度。
    (1)判斷主播廖某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違法行為,并說明理由。
    (2)綜合上述材料和所學知識,廖某的案例給直播行業(yè)帶來哪些警示?
    (3)面對直播帶貨亂象,青少年應如何理性參與網絡生活?

    發(fā)布:2024/12/28 2:30:1組卷:34引用:3難度:0.4
  • 3.劉某因販毒、搶劫,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罰金6萬元,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萬元。分析案例,下列觀點正確的是( ?。?/h2>

    發(fā)布:2024/12/28 3:30:1組卷:316引用:59難度:0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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